注册
登录
论坛
搜索
帮助
导航
杨良宜先生个人网站
»
案例求助
» 关于提单内容-卸港为非具体港口名称
返回列表
回复
发帖
发新话题
发布投票
发布悬赏
发布辩论
发布活动
发布视频
发布商品
Youngking
发短消息
加为好友
Youngking
UID
260160
帖子
4
精华
0
积分
0
阅读权限
10
在线时间
6 小时
注册时间
2020-3-3
最后登录
2024-5-21
新手上路
1
#
发表于 2020-6-7 21:38
|
显示全部帖子
有时候签发提单的时候卸港确实确定不下来就只能规定”xx个安全港,韩国“,这种情况下合同条款要配套,比如限租家什么时间之前宣具体港口,基于不同港口运费调整的规则等等。如果合同订明卸港,但租家坚持提单上只写韩国,就要当心日后面被夹在提单持有人和承租人之间,因为提单持有人是依提单行事,承租人是依租船合同行事。欢迎反驳
回复
引用
TOP
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