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册
登录
论坛
搜索
帮助
导航
杨良宜先生个人网站
»
知识交流
» 杨老师您好!上海海事大学的学生有一个问题向您请教
返回列表
回复
发帖
发新话题
发布投票
发布悬赏
发布辩论
发布活动
发布视频
发布商品
oliver.li
发短消息
加为好友
oliver.li
UID
2824
帖子
5
精华
0
积分
0
阅读权限
10
在线时间
2 小时
注册时间
2009-7-3
最后登录
2009-7-14
新手上路
1
#
发表于 2009-7-8 15:00
|
显示全部帖子
个人观点
个人观点:
1. 合同是第一位的,合同中都要注明适用哪国法律的。
2. 船舶适航,即使合同未规定也视为船舶要适航。不明白为什么要在合同规定可以提交不适航的船?
本人从事租船工作3年,但不是科班出身。还请各位批评指正!
同时渴望结交一些航运界及海事大学的一些朋友!
MSN:
golden_earth@hotmail.com
Email:sinodoer@yahoo.cn
回复
引用
TOP
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