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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观点

个人观点:

1. 合同是第一位的,合同中都要注明适用哪国法律的。

2. 船舶适航,即使合同未规定也视为船舶要适航。不明白为什么要在合同规定可以提交不适航的船?

本人从事租船工作3年,但不是科班出身。还请各位批评指正!

同时渴望结交一些航运界及海事大学的一些朋友!
MSN:golden_earth@hotmail.com
Email:sinodoer@yahoo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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