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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员工伤保险方面

杨老师及各位前辈好:
有一个关于船员工伤方面的问题想请教大家,我们是船东,有一船员在国外受伤,安排回国治疗,该船员为外派船员。船员公司只与该船员签劳务合同,未为其购买工伤保险。现在治疗还没有结束,但同互保协会沟通时,互保协会认为船员公司应该购买工伤,工伤保险负担的治疗费若干互保协会不应承担,只承担工伤保险之外的赔偿责任,无论船员公司有无购买工伤。
我是认为,互保协会应该先负担我司支付的船员全部治疗和补偿费用,理由:
1.船员在国外受伤,如果在国外治疗,有没有买工伤都用不上,我们安排回国治疗,其实已经在减少费用了
2、船员公司应该同船员签订劳动合同,工伤也应该由其购买,我司并不存在过失,假定全部治疗费用和补偿费用(合理范围),我司已经支付,协会应该先赔付给我司,如果协会认为应该向船员公司追偿,我司可以提供协助。
请教各位高见,谢谢!
2# 跟随

非常感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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